南京刑事律师
法律咨询: 15805184088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犯罪状态
文章列表

几次拦截他人就构成寻衅滋事么?卖假药是否犯罪,是的话会怎么判?

2022年2月26日  南京刑事律师   http://www.lyqxmxsls.cn/

  吴宗涛,南京刑事律师,现执业于江苏融鼎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几次拦截他人就构成寻衅滋事么?

  我们经常在电视或电影中看到一班人很威风拦下路人要保护费或者是进行报复,然后就扬长而去了。可在现实生活中,恶意拦截他人不让他人转移场所的行为却违法的,严重的构成寻衅滋事。

  寻衅滋事,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当然如果是朋友之间的嬉戏阻拦的是不构成违法的,更不用说是犯罪的。我们要说的是恶意拦截的行为。

  一、一般的追逐、拦截

  一般的追逐、拦截他人虽不构成犯罪,却也是违法行为,根据的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追逐、拦截情节恶劣的

  这里的情节恶劣是指出于取乐、寻求精神刺激等不健康动机,无故无理或者是以暴力、胁迫等方式进行追赶、拦截,给人的人身、人格或是公私财产造成损害,且严重破坏了公共秩序。

  因此,无正当理由多次拦截他人的行为完全可能涉嫌寻衅滋事,在拦截的过程中如有致人受伤的还涉嫌故意伤害类的犯罪。

  当然,并不是追逐、拦截行为才可以构成寻衅滋事,下列也属于寻衅滋事的行为: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最后,寻衅滋事强调主观恶性,如果拦截他人是为了协商事项如讨债,那并不成立寻衅滋事,建议尽量收集证据向公安机关说明,无法自行收集的,建议委托律师协助处理。

卖假药是否犯罪,是的话会怎么判?

  如今网上海购的现象十分普遍,因为实体店去购买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东西太多了,就连药品都可能是假的,这都是商家为了减低生产成本,提高利润所导致,总想着没吃出人命就没事,实则生产和销售假药是违法犯罪的行为。

  生产和销售假药的人无非是想多赚点钱,可一旦被发现了,钱不仅是赚不了反而要赔钱,严重的可能还有牢狱之灾。

  首先,把假药卖给消费者的行为存在欺诈,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如果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其次,在很多时候生产、销售假药,生产者和销售者只是为了牟利,夸大了药效,并不会伤害人体健康,也就只是违法的行为。可如果生产、销售的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那就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会受到刑事处罚。

  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因此,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总是违法的,严重的还涉嫌犯罪,不要为了眼前的利益不惜以身犯法。如果卷入纠纷的,建议尽快委托律师协助处理。


文章来源: 南京刑事律师
律师: 吴宗涛 [南京]
江苏融鼎律师事务所
电话:15805184088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最新聚众淫乱罪未遂认定标准 犯罪未遂处罚原则是怎样的
  • 2.如何认定共同犯罪中的认识错误?认定共同犯罪的标准是什么?
  • 3.连续犯的处断原则 连续犯时效有多久
  • 4.几次拦截他人就构成寻衅滋事么?卖假药是否犯罪,是的话会怎么判?
  • 5.成立正当防卫必须满足哪些条件,防卫的限度如何确定
  • 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15805184088
    律师微信平台
    快速咨询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南京刑事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5805184088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