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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外国人纠纷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民事管辖权异议书如何写

2020年12月29日  南京刑事律师   http://www.lyqxmxsls.cn/

 宋,南京刑事律师,现执业于江苏融鼎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与外国人纠纷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随着时代的日益发展,人类生活在全球规模的基础上发展及全球意识的崛起。国与国之间在政治、经济贸易上互相依存。当今社会上我们与外国人的接触也日益频繁,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与外国人纠纷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以及相关法律知识。


  一、我国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原则


  基本原则


  1.尊重当事人的原则。无论当事人一方是否为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前提下,都可以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


  2.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际联系的原则。凡是诉讼与我国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实际联系的,我国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3.维护国家主权原则。司法管辖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涉外民事诉讼案件行使专属管辖权,充分体现了维护国家主权的原则。


  二、与外国人纠纷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方法一:约定管辖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四编涉外民事诉讼程序中没有针对涉外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协议管辖权做出特殊的约定,因此中国法院将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关于国内民事诉讼中关于当事人协议管辖的规定来判断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法院管辖是否有效。


   ;方法二:法定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涉外民事诉讼的规定主要见于《民事诉讼法》第四编以及《民事诉讼法》第一编第二章对于涉外合同纠纷的相关规定,中国法律关于涉外合同诉讼的法定管辖规则如下:


  1、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住所,则可以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在合同履行地起诉。


  2、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而合同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则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任命法院管辖


  通过的介绍了解到了与外国人纠纷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认为,如今的涉外民事诉讼也日趋重要,涉外民事法律的规定是为我国公民与外国人的事物纠纷中带来合理的判决,所以在涉外民事法务中一定要明确其管辖权,一旦失去管辖权有可能会给我国公民带来不必要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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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管辖权异议书如何写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那么民事管辖权异议书如何写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民事管辖权异议上诉状范本,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民事管辖权异议书如何写


  申请人


  申请人诉讼文书送达地: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依法裁定将本案移送 人民法院管辖。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 纠纷一案已由贵院受理案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关于"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本案应由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由于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为,不在贵院管辖的区域内,为此,申请人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38条之规定,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恳请准许。


  此致


  人民法院


  二、民事管辖权异议上诉状范本


  管辖权异议上诉状范文


  上诉人:


  法定代表人 ,公司董事长。


  被上诉人:


  上诉请求


  1、请求依法裁定撤销xx市xx区人民法院x民初字第x号民事裁定并将本案依法移送至xxx人民法院审理;


  2、本案上诉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被上诉人诉上诉人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现xx市xx区人民法院做出x民初字第x号民事裁定,驳回了上诉人对本案的管辖权异议。上诉人对该裁定不服,提出上诉,具体事实理由如下:


  一、本案理应只有一个被告,即上诉人xx有限公司。 xx市xx区人民法院站民初字第374号民事裁定中认为本案存在两个被告是错误的。


  首先,郑xx分公司虽然进行了工商登记,但在注册时无注册资金,无法独立承担民事。其次,本案的《产品买卖合同》的签订主体是xx有限公司、xxx及xx公司,xx有限公司xx分公司只是上诉人的分支机构,不是合同的相对人,因而,该分公司不应当成为本合同纠纷的诉讼参加人。第三,被上诉人把上诉人的分支机构即xx分公司列为原审的被告,并想以此获得该分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辖权,此乃被上诉人滥用诉权。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从更好保护诉权角度来讲,对当事人滥用诉权的行为,理应禁止。第四,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条件,xx分公司对外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的能力,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因此,本案实际上只有一个被告即xx有限公司,xx市xx区人民法院站x初字第374号民事裁定认定本案有两个被告,属认定事实有误,适用法律不当。


  二、xx市xx区人民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在2011年4月11日在xx公司处签订的《产品买卖合同》,约定合同履行地在xx.同时该合同双方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明确约定"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和因产品质量等问题引起的其他纠纷,首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在出卖人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合同纠纷应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五条"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被上诉人所在地xx市xx区既不是"被告所在地"也不是"合同履行地",况且合同双方当事人又在买卖合同中协议选择了管辖的人民法院,因此xx市xx区人民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


  三、xx市xx区人民法院作出的x民初字第374号民事裁定已严重超出法定审理期限


  上诉人于2011年8月30日收到应诉通知书,在2011年9月3日提出管辖权异议,而xxx市xx区人民法院却在2011年12月1号作出驳回上诉人管辖异议的裁定,12月13日寄送给上诉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应当认真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异议是否成立的书面裁定".xx市xx区人民法院做出的民事裁定已严重超出法定审理期限。


  综上,上诉人认为:原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程序违法,故上诉人依法向贵院提起上诉,望裁如所请。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xx年xx月xx日


  以上就是;民事管辖权异议书如何写;的全部内容,清楚如何写就更能清楚整个流程,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文章来源: 南京刑事律师
律师: 吴宗涛 [南京]
江苏融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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