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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长挪用公款罪如何量刑 经济犯罪与经济纠纷怎么区分

2020年11月25日  南京刑事律师   http://www.lyqxmxsls.cn/

 宋,南京刑事律师,现执业于江苏融鼎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村长挪用公款罪如何量刑

  在我国,由于地理位置的问题,农村有很多,我们都知道,每个村都有村民委员会,而村民委员会也是一个组织机构,村长一般是村民委员会的负责人,村里要发展,一般会有公款的注入。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村长挪用公款罪如何量刑接下来由详细为您介绍!




  一、村长挪用公款罪如何量刑


  村长如果挪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款项的,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可以按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的,而挪用公款罪的量刑,是依据挪用公款的数额和犯罪情节确定的。


  1、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情形:


  挪用公款用于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达到较大的、进行营利活动的;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3个月不归还的。


  2、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情形:


  挪用公款情节严重的,例如等。


  3、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情形:


  挪用公款数额达到300万以上的,并且不退还挪用的公款。


  二、挪用公款罪有哪些构成要件


  1、挪用公款罪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


  2、挪用公款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3、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


  4、挪用公款罪还需要国家工作人员明知是公款而使用,侵犯的是公共财产的使用权。


  三、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的区别


  1、犯罪主体不同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但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2、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


  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主要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其侵犯的对象是公款和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挪用资金罪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其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


  以上是为您整理的关于村长挪用公款罪如何量刑的内容,由此可知,村长挪用公款构成刑事犯罪的,按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怎样判刑要依据具体的犯罪情节而定的,主要看挪用公款的数额、挪用公款是否归还等因素而定。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网站发布咨询。





经济犯罪与经济纠纷怎么区分

  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一个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一个是严重侵害社会的行为,他们承担的方式也不一样,这两者如果不加以区分,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相信大家都很想要了解,那么让我们带着这些疑问,来看看下面由的为大家带来经济犯罪与经济纠纷怎么区分的详细内容吧。




  一、经济犯罪与经济纠纷怎么区分


  经济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经济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 经济犯罪是指在商品经济的运行领域中,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严重侵犯国家管理制度、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依照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二、经济纠纷的成因


  产生经济纠纷的原因很多,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结合我国经济活动的情况,产生经济纠纷主要有以下三种原因:


  1、进行经济活动的依据不规范。市场主体在进行经济活动时,其依据不规范是引起经济纠纷的主要原因。君子合同随处可见,导致经济合同履行过程无章可循,从而产生纠纷;


  2、在进行经济活动中,不严守规则,有些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不严格依法办事,根据自己的利益,故意不履行合同或订立假合同,因而产生纠纷;


  3、有关部门的行政干预,而导致经济纠纷。


  三、经济犯罪的特征


  经济犯罪具有以下四个显著特征:


  任何经济犯罪都必须具有经济的内容;


  经济犯罪的主体只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不是上述三类人员不构成这类犯罪;


  经济犯罪分子获取非法的物质利益一定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


  从总体上看,经济犯罪是一种腐败行为。并认为经济犯罪的具体罪名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基本罪名:指的是法律明确规定利用职务之便作为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的罪名,包括贪污罪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等;


  选择罪名:及法律虽未规定须以利用职务之便作为一定的构成要件,但却明确规定有利用职务之便的情形予以从重的罪名,包括走私罪和投机倒把罪等;。还有学者认为,;经济犯罪指的是发生在商品生产领域、经济流通领域、分配及调节领域、消费领域与经济管理领域,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关系和经济秩序,以牟取非法经济利益为目的,情节严重,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经济犯罪是指以获取巨大经济利润为目的,以进行非法经济管理和非法经营活动为手段,危害国家正常经济秩序的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


  由此可见犯罪必须具备两个本质属性:


  一是具有社会危害性;


  二是依法应受刑罚处罚性。


  经济犯罪是犯罪的一类,他也同样应该具备这两个基本特性。如果某种行为只具有社会危害性,而不具有应受刑罚处罚性,同时又是经济领域内的行为,那么它很有可能是属于一般经济违法行为或经济纠纷,而不构成经济犯罪。经济犯罪是由刑法规定的,依据罪行法定原则,刑法上没有明确规定为犯罪的,不认为是犯罪


  综上所述,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犯罪是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法律所允许的自由,侵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或实施贪污贿赂违法有关的法律,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现代意义上的经济犯罪,一般指自然人或法人为了牟取非法利益,在商品生产、分配、流通及其管理过程中,违反经济管理法规,危害市场经济秩序,应受国家刑法惩罚的行为。


  经济犯罪具有以下特征:


  1.贪利性。大多数经济犯罪都具有非法牟取经济利益的目的,犯罪人为了一己之利,采取不正当的手段侵吞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的财产,损害合法经营者的利益,同时破坏了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秩序。


  2.法定性。经济犯罪是法定犯罪,即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这一点有别于一般的自然犯罪,如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等传统犯罪,具有明显的反社会性,人们凭借社会常识和伦理道德规范就可轻易地加以判定,法律之所以将其宣布为犯罪,是因为古往今来人们都认为其是犯罪。


  3.双重违法性。经济犯罪是经济运行过程中的犯罪,它既违反国家有关经济管理的法律,又触犯刑律;既侵害国家、集体和公民的经济利益,又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而传统犯罪只触犯刑律。


  4.复杂性。经济犯罪由于发生在市场经济运行领域,因而相对于其他类型的犯罪,其犯罪结构十分复杂。市场经济运行领域是一个极其庞大的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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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吴宗涛 [南京]
江苏融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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