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刑事律师
法律咨询: 15805184088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自首知识
文章列表

偷东西自首要被判多久 寻衅滋事自首能判多久

2020年11月14日  南京刑事律师   http://www.lyqxmxsls.cn/

 宋,南京刑事律师,现执业于江苏融鼎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偷东西自首要被判多久

一、偷东西自首要被判多久

偷东西自首,一是已经构成盗窃罪,二是可以根据自首情节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二、法律规定

第一、偷东西超过法定数额,即违反了《刑法》第264条的规定,构成盗窃罪。盗窃罪,是行为犯,只要偷到东西成功,即构成盗窃既遂。具体法律条文附后。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偷东西自首,即对盗窃罪的自首,适用《刑法》第67条的规定。一般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具体法律条文附后。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偷东西后犯罪嫌疑人又主动自首的话,肯定是能够争取从轻处罚的机会,但具体判刑的时间跟标准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加以区分。在偷东西自首了犯罪嫌疑人具体怎么样判刑等,最好多与相关专业律师咨询,可以给你提供这类服务。

寻衅滋事自首能判多久

寻衅滋事自首能判多久

寻衅滋事罪,处刑一般在五年以下,要根据犯罪事实、犯罪的结果、犯罪手段及悔罪表现等各情况量刑。有自首情节的,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犯罪较轻的还可以免除处罚。

法律规定

《刑法》

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

4.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恶意利用自首规避法律制裁等不足以从宽处罚的除外。

对于寻衅滋事犯罪嫌疑人在自首之后如何判刑,如果当事人并不是很清楚这些情节的话,建议可以找个律师来帮助自己。对于寻衅滋事自首判刑的内容或是寻衅滋事自首后如何减刑,来进行详细的咨询,本网律师会为你详细解答。


文章来源: 南京刑事律师
律师: 吴宗涛 [南京]
江苏融鼎律师事务所
电话:15805184088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lyqxmxsls.cn/art/view.asp?id=994947776913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受贿罪司法解释与自首司法解释有哪些内容 7年自首立功如何减刑
  • 2.刑法自首认定的情况怎么理解?自首情节怎么认定呢
  • 3.轻微交通逃逸自首怎么处理 交通肇事逃逸后又自首怎么判刑
  • 4.接受立案材料应注意什么 实践中该怎样认定自首,要注意哪些问题
  • 5.双规期间自首的认定是怎样规定的 符合自动投案行为的情况具体有哪些
  • 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15805184088
    律师微信平台
    快速咨询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南京刑事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5805184088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