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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案件一审审查报告范文 检察院受理什么样的案件

2019年11月25日  南京刑事律师   http://www.lyqxmxsls.cn/

 宋,南京刑事律师,上海,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公诉案件一审审查报告范文

  移送案由:__


  犯罪嫌疑人:__


  强制措施:逮捕羁押在__


  __承办人:__、__联系电话:__


  __承办人:__、__


  承办人意见:__


  __以__号起诉意见书移送我院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__涉嫌__一案,我院于__年__月__日收到卷宗__册,证物__。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于__年__月__日告知犯罪嫌疑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于__年__月__日告知被害人及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已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以及进行补充鉴定、复验复查、庭前证据交换等,并审阅了全部案件材料,核实了案件事实与证据。期间,退回补充侦查__次;提请延长审限__次。现已审查终结,报告如下:


  一、犯罪嫌疑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基本情况


  1.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犯罪嫌疑人__,男,__年__月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族,__文化程度,职业,住址__。曾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时间、原因、种类、决定机关、释放时间等情况。




  犯罪嫌疑人__因涉嫌__罪,于__年__月__日被__执行刑事拘留,__年__月__日经__院批准,于__年__月__日被__执行逮捕,先羁押于__市__看守所。


  2.辩护人基本情况。写明辩护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及职务或职业,与犯罪嫌疑人的关系,通讯方式等;辩护人是律师的写明所属律师事务所。


  3.被害人基本情况。写明被害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现住址、被害情况等,被害人情况不清楚的,予以说明。


  4.委托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写明参与诉讼的身份、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址、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及职务,与被害人关通讯方式等。


  5.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情况。个人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通讯方式等;是单位的,写明单位全称、所在地址、法人代表姓名、职务、通讯方式等。


  二、发、破案经过


  综合全案证据材料,客观叙写本案发案、立案、破案的时间、经过等情况,特别是犯罪嫌疑人的到案经过。


  三、侦查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与意见


  将侦查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和处理意见全面高度概括叙明,注意内容要忠实于移送起诉意见书,可以进行必要的归纳和概括。


  四、相关当事人、诉讼参与入的意见


  1.被害人意见


  2.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3.辩护人意见




  延伸阅读:


公诉审查起诉内容


公诉审查起诉的期限


  五、审查认定的事实、证据及分析


  ______


  犯罪事实要按照犯罪构成来叙写。凡是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情节都应当叙述清楚,尤其不能遗漏关键的事实、情节。具体包括作案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实施过程、手段、犯罪情节、危害后果,以及犯罪嫌疑人作案后的表现如有无坦白、自首、立功、退赃等事实和情节。对于共同犯罪,各同案人的地位和作用应在事实中得到呈现。注意不要在认定的事实中夹杂一些与定罪量刑无关内容。2、证据摘录:在此摘录的证据应当是经过审查复核后查证属实的。对于不能采信的证据在后面综合分析论证时指出。证据要按照先客观性证据即物证、书证、勘验或者检查笔录、鉴定结论、视听资料等,后主观性证据即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同案人供述和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等的顺序具体列举,以客观证据为基石构建证据体系。在证据名称后用括号分别注明每份证据的来源和特征,包括取证主体、取证时间、地点、取证程序、证据材料表现形式以及证据与证据之间关联性等。摘录证据既要具体、全面,又要突出关键点,对于言词证据可以进行必要的归纳、概括。摘录每份证据的具体内容后,要对其所证明的事项进行必要的说明,并对证据本身及证据与证据之间是否存在问题以及存在的问题是否影响对案件事实的认定等进行必要的分析,以确认所摘录的证据客观属实。如说明单个证据经审查发现的证据能力及证明力问题、证据变化及复核补证情况等,藉此客观的呈现该证据的全貌,为证据体系的整体评价奠定基础。对于分组举证的,还要在每组证据全部摘录和分析后,对该组证据所证明的事项作小结和说明。要兼顾定罪证据和量刑证据的全面收集,为量刑建议打好事实证据基础。3、综合分析论证:全案证据摘录后,要对全案所有证据的证明力、客观性、合法性以及证据之间能否相互印证,证据与事实之间是否具有关联性,全案证据能否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等进行综合分析论证,对于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应结合证据体系说明矛盾是否能够排除;对于案件非主要事实及情节不够清楚的,应说明该非主要事实、情节是否影响案件基本事实及主要情节的认定,从而得出所建立的证据体系是否完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是否足以得出唯一的排他性认定的结论。另外,对于不真实的或者不能采用的证据要在此指出,对于不能认定的事实和情节,应当作出有根据有分析的说明,尤其是对有争议的事实和证据,如与侦查机关认定事实、采信证据不一致,或者是否应当采纳辩护人、被害人、诉讼代理人等对案件事实、证据的意见等,更要重点分析论证。4、对于一人多起多罪、多人多起多罪等复杂案件,应当采取一事一证一分析原则。对其中犯罪手段、危害后果等方面相同的刑事案件,在叙写案件事实时,可以先对相同的情节进行概括叙述,然后再逐一列举出每起犯罪事实的具体时间、结果等情况,不必详细叙述每一起犯罪事实的过程,只要能够达到保持案件事实明确的目的即可,但是在列明证据时,仍应当按照一事一证的方式,将每一起案件事实的证据列明,以保证能够清楚、完整地表述所认定的每一起案件事实的具体证据情况。5、对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将经审查查清的事实、证据以及未查清的事实、证据都一一写明,并分析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具体情况。)


  六、需要说明的问题


  此部分主要是审查报告其他部分无法涵盖而承办人认为需要说明或者报告的事项,包括:


  1.案件管辖问题;


  2.追诉漏罪、漏犯情况;


  3.共同犯罪案件中未一并移送起诉的同案人的处理问题


  4.进行刑事和解情况;


  5.敏感案件预警或处置情况:


  6.侦查活动违法及纠正情况;


  7.有碍侦查、起诉、审判的违法活动及解决情况;


  8.扣押款物的追缴、保管、移交、处理情况;


  9.被害人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及其亲属以及人民群众对案件的处理有无涉法、涉诉上访问题及化解矛盾情况


  10.结合办案参与综合治理、发出检察建议等相关情况


  11.需要由检察机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问题;


  12.案件经过沟通、协调情况,领导批示情况;


  13.承办人认为需要解决的其他问题等。


  七、承办人意见


  1.对全案事实证据情况的意见:结合全案事实、证据情况,对犯罪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提出结论性意见。因为在;五、审查认定的事实、证据及分析;部分已对事实证据进行了综合分析论证,因此此部分无需重复分析论证,但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简要概括认定的事实和证据,重点在于做出犯罪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的结论性意见。


  2.对案件定性和法律适用的意见:依据案件事实、情节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相关规定,对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一罪与数罪等问题进行分析论证,提出明确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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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吴宗涛 [南京]
江苏融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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