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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后主动投案自首就可以减轻处罚吗?如何自动投案,才算是自首?

2019年8月5日  南京刑事律师   http://www.lyqxmxsls.cn/

  宋,南京刑事律师,上海,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吴宗涛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犯罪后主动投案自首就可以减轻处罚吗?

  按规定,犯罪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即可以被认定为自首,通常可以被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有些人便以为只要犯罪后主动投案自首都可以减轻处罚,那么,这时候要先确定被认定自首可以得到哪些处理。


  实际中,被认定自首后可以得到以下处理:


  1、被认定为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不过,这里是“可以”,不是“应当”,因此,犯罪后不是必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要根据具体的犯罪事实进行确定。


  但是,犯罪后主动投案自首,对量刑是有一定好处的,可以争取宽大处理。


  所以,犯罪分子作案后,可以积极选择自首,悔罪表现明显的,即可以被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判处徒刑的也可以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2、被认定为自首的犯罪分子,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如果犯罪分子所犯的罪将被判管制,或者短期的拘役等,因为相对来说犯罪较轻,所以可以争取被免除刑罚。


  另外,犯罪后自首的,需要满足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两个条件,否则的话将无法认定为自首。


  因此,主动投案的犯罪分子,最后是否可以被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要看其主要的犯罪事实。当然,如果犯的罪行较重,可能判处的刑罚较重,但是有自首情节可以考虑的,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做罪轻判决的辩护。



如何自动投案,才算是自首?

  犯罪后,往往罪犯都希望有可以从轻减轻自己罪行的机会,最好的方法莫过于自首,真诚悔罪,但不是所有到公安局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事实的的行为都可以认定为自首,自首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满足条件的自动投案才算自首。


  依据规定,自动投案可以构成自首的条件如下:


  1、对当事人而言,首先需要主观上是自愿投案的,其次客观上有投案行为,满足两者可以称之为自动投案。如果是被动投案,如被亲友五花大绑到公安局的或者被警察先发现了再投案,这样并不能体现当事人投案的自愿性,没有真诚悔罪;如果没有投案行为,司法机关无法管辖,其在家里自己真诚悔罪也是不能构成自首的。


  2、就投案时间而言,必须是在尚未归案的时候去投案。包括被讯问或者采取措施前的一下情形:


  犯罪事实没有被发觉;


  犯罪事实被发觉了,但是司法机关没有发现犯罪嫌疑人;


  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都已经被发觉了,但是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没有对其发布强制措施的时候,先一步投案自首,坦露自己罪行了;


  在公安机关已经发布了强制措施的命令,但还没有抓拿归案,犯罪嫌疑人在逃亡过程中自动归案的,也算是自首。包括被追捕时主动投案,在去投案路上被抓或者在异地尚未被发现罪行时因形迹可疑被教育后主动投案等,都属于自首的表现。


  3、就投案对象而言,包括公安机关、检察院等司法机关,也包括犯罪人所在单位、基层组织等,还包括单位负责人或者被害人等个人,只要犯罪嫌疑人向其中任一个投案即可。


  4、就投案方式来说,犯罪嫌疑人只需要将自己主动置于司法机关的控制之下,就算是自首。


  5、就投案彻底性来说,一旦自动投案,就应当直接到最终审判完毕都接受司法机关控制和制裁,才是完全的自首。否则无论主动归案还是被动归案,归案后逃跑的都不算自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自首后逃跑,逃跑后又回来了,这也可以算是自首,是对犯罪者积极投案的鼓励措施。


  对于犯了罪的人来说,自首会在一定程度上从轻减轻处理,如果犯了罪后希望自己无自动投案的行为能够构成自首,从而争取获得更多保障的,可以委托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进行协助。




文章来源: 南京刑事律师
律师: 吴宗涛 [南京]
江苏融鼎律师事务所
电话:15805184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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