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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法院对案件经审理后如何处理?
2018年7月22日
南京刑事律师
http://www.lyqxmxsls.cn/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
审判
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应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1、维持原判。对认定事实清楚和适用法律正确、刑事案件
量刑
适当的原审有罪判决和正确的原审无罪判决,应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2、直接改判。有两种情况:(1)原判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
量刑
不当的,应当改判。(2)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通过第二审开庭审理,查明事实后直接改判。
3、发回重审。发回重审有两种情况,一是原判决认定的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
审判
;二是发现具有刑事诉讼法 第191条规定的违反诉讼程序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
审判
。包括:(1)违反有关公开
审判
规定的;(2)违反回避制度的; (3)剥夺或限制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
审判
的;(4)
审判
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5)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案件公正
审判
的。
文章来源:
南京刑事律师
律师:
吴宗涛
[南京]
江苏融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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