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宗涛,南京刑事律师,现执业于江苏融鼎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抗诉分为依上诉程序和依审判监督程序两种提出方式。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同级人民检察院可在抗诉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抗诉期限届满后还有什么救济方法吗的为您整理了相关知识。
一、抗诉期限届满后还有什么救济方法吗
第一百八十二条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第一百八十三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根据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可以通过抗诉方式进行监督。但法律并没有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诉抗诉的时限。
为此,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中规定:;申诉人在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二年之内无正当理由,未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的案件,应不予受理。;与此相呼应的是最高人民法院也在中规定:;原审案件当事人在原审裁判生效二年内无正当理由,未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是检察院自己抗诉就没有期限。
由上可知,如果当事人未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的,就代表判决、裁定已经生效,法律暂时还没有规定相应的救济方法,这也是我国法律的漏洞之一,但如果是检察院自己提出的抗诉就应另当别论了。
二、抗诉的相关法条
第二百四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的为您解答的关于抗诉期限届满后是否还有什么救济方法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同级人民法院再审时,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同级人民检察院可在抗诉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这是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接下来由的为您介绍检察院不抗诉该怎么办。
一、检察院不抗诉该怎么办
可以看是否违规,违规的话可以向检务督察部门反映。
根据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终止审查:
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的为您解答的关于检察院不抗诉该怎么办的问题。如果检察院不抗诉理由成立的,其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但如果应当抗诉而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机关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