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宗涛,南京刑事律师,现执业于江苏融鼎律师事务所,为人和蔼可亲,容易沟通,办案风格亲切耐心,致力于通过良好的沟通为每一个当事人提供优秀的法律服务,做好实事,帮人排忧解难。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一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死缓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会减刑吗
根据《刑法》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根据这一规定,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缓期执行一般为两年,在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那么将减为。二、适用于死缓的条件1、罪当处死,这是适用死缓的前提条件;2、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这是区分立即执行和缓期二年执行的界限。至于什么才属于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要靠法官综合考虑全案的情况,包括犯罪情节、被害人过错、罪行轻重以及其他可以认为不立即处死的情节等等。三、死缓期间的其他要求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减刑过程中,有如下法律要求。
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两年考验期从核准死缓执行宣告之日起计算。
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的减刑,应当依法及时报送和裁定。
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无期徒刑的,无期徒刑的刑期,从生效的法律文书宣告或送达之日起计算,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附加刑不变。
死刑缓期执行因重大立功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无期徒刑再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无期徒刑再减为有期徒刑的,减为有期徒刑18年以上20年以下;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考验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附加刑改为剥夺政治权利3年以上10年以下。
在限制减刑的情况下,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二十年。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如果犯罪人员在死缓期间没有故意犯罪是可以将刑期减为无期徒刑的。如果犯罪人员在服刑期间有立功表现的,还可以将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不过,该有期徒刑的期限不能少于20年。死缓制度给一些犯罪人员的改过自新提供了机会,这也是我国法律的一大进步。
相信看了上面的文章之后,大家应该都会对于死缓期间可不可以减刑有了一个自己的认识了,对于死缓来说,如果在期间有重大的立功的话,就可以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还有一些其他的状况,如果你想要了解的话欢迎前来咨询的律师们!
一、死缓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哪些人可以适用死缓呢根据我国《刑法》第48条之规定,对于应当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由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知道,适用死缓的条件有两个:
1、;罪当处死,这是适用死缓的前提条件;
2、;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这是区分立即执行和缓期二年执行的界限。至于什么才属于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要靠法官综合考虑全案的情况,包括犯罪情节、被害人过错、罪行轻重以及其他可以认为不立即处死的情节等等。
二、死缓有哪些后果
死缓本身并非一成不变,宣告死缓之后,尤其是当缓期二年期满之后,就面临着如何执行的问题。根据我国《刑法》第50条第1款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有三种后果,现归纳如下:
1、;减为无期徒刑。条件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两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减为25年有期徒刑。条件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
3、;执行死刑。条件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三、死缓的考验期如何计算
死缓有一定的考验期。死缓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即判决或者核准死缓的判决宣告或送达之日起计算。此外,如果死缓满足上述条件后被减为有期徒刑,则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缓考验期满之日起计算。
可以看到死缓不是独立刑种,但是它为减少死刑提供了一个出口。实际上最终只有极少数人最后会被执行死刑,贯彻了我国坚持少杀、严禁滥杀、防止错杀的一贯政策。死缓政策的施行,将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范围降到了最低程度,达到了严格控制死刑的目的。如果关于死缓还有别的问题建议咨询相关专业律师想必会给你一个完美的解答,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